| 索引号: | K12498593/2024-00034 | 信息分类: | 其他/其他 / |
| 发布机构: | 市数据局 | 发文日期: | 2024-07-25 |
| 文号: | 连数函发〔2024〕32号 | 主题词: | |
| 信息名称: | 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43294号提案的答复 | ||
| 内容概览: | |||
| 时效: | 有效 | ||
侯娟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数据管理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近年来,市数据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公共数据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公共数据汇聚、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数据安全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成效,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
一是加强公共数据汇聚。开展数据资源目录编制、数据汇聚等工作,市公共数据平台已汇聚50多家市级单位的1485类数据资源,三县三区的1550类数据资源,企事业单位的7类数据资源,数据总量超29.5亿条。加强上级数据回流,目前已成功代理27个国家级数据接口和77个省级数据接口。形成基于应用场景授权的数据共享机制,平台累计数据交换量超458.5亿条。建设人口、法人、信用、空间地理、电子证照和宏观经济等6个基础数据库,政务服务办件信息、“互联网+监管”等6个主题(专题)库。推进数据开放,目前已共计开放44个部门1253类数据资源,数据开放总量611万余条。
二是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起草《连云港市公共数据授权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照国家和省相关规范,采取“两级主体、分级授权”的模式开展我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明确市城建控股集团权属大数据公司为我市“公共数据一级运营主体”。组织开展可授权运营数据调查,印发《关于摸排可授权运营数据范围的通知》,摸排并确认《连云港市公共数据目录》内数据可授权运营数据范围。目前,市城建集团对已授权公共数据开发的数据产品“连云港市政采服务平台”已正式上架到上海数据交易所和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
三是加强公共数据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对公共数据平台、基础数据库、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等进行安全风险排查,对系统涉及数据查看、数据导出等功能模块,严格控制角色及权限,保障仅对符合安全要求的用户开放相应权限。针对共享接口、数据、资源加强安全管理,保证接口调用、数据传输过程中“看不到,拿不走,跑不掉”。严格执行外包单位及人员安全管理,签署安全保密管理协议和运维人员承诺书。做好春节、国庆等重要时期数据安全保障,未发生有影响的安全事件。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当前,我市公共数据管理在取得成效的同时,也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为:
一是数据归集还不够充分。部分单位仍然存在“不敢共享”“不愿共享”问题,以数据安全等理由拒绝提供相关数据资源,导致部分需归集的公共数据未及时归集共享。部分对外开放的公共数据存在内容更新不及时、缺少关键信息项等问题。
二是数据共享需求还不够旺盛。有些数据存于国家、省级业务系统,需要市、县相关单位根据自身工作需要挖掘数据共享需求、打造数据应用场景,向上级申请相关数据资源回流。
三是数据安全需要进一步重视。从数据汇聚到共享开放、开发利用,公共数据管理工作量大、数据种类多、工作环节多,因此存在多种类型的安全风险。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数据局将会同有关单位,围绕本提案提出的建议,学习借鉴周边和先进地区经验,结合我市实际,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一步加强公共数据管理。
一是进一步丰富公共数据供给。对公共数据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和新建,补足缺失的功能,横向汇聚相关市级部门(单位)数据,纵向与省平台互联互通,规范分类分级,实现数据回流,丰富我市数据资源体系建设。编制应归集公共数据目录清单,建立归集日常督促机制,定期开展归集进度通报。
二是加强公共数据质量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共数据质量全流程核查机制,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公共数据管理的工作规范,督促数源单位加强对供给数据的质量管理,努力提升公共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
三是坚守数据安全底线。加强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等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坚持“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加强公共数据出境管理,协助市委网信办指导自贸片区编制数据出境负面清单。严格做好春节、国庆等重要时期的安全防护,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大规模数据安全事件。
连云港市数据局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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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数函发〔2024〕32号 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43294号提案的答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