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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K12498593/2010-00001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决议
发布机构: 市外侨办 发文日期: 2010-10-30
文号: 连政办发〔2010〕146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内容概览: 连云港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时效: 有效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0-30 00:00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连政办发〔2010146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连云港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连云港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原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更名为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为市政府派出机构,正处级建制。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12345市政府服务热线的管理职责。

(二)增加对四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工作业务的指导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部门和单位依法、高效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

(二)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制定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对进入或退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单位和事项进行初审,并报市政府决定。

(四)负责对审批大厅服务窗口和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五)负责处理对窗口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

(六)负责对四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工作业务的指导。

(七)牵头组织对全市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12345市政府服务热线电话的业务办理及日常运行管理。

(九)负责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系统的许可、非许可窗口办件日常维护和运行管理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设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

负责文秘、机要、档案、保密、接待等工作;起草重要文件和综合材料;拟定机关工作制度、年度计划、工作计划及目标任务分解意见;负责文稿把关和审核工作;负责宣传工作、信息工作,编印《行政审批情况简报》;负责机关和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大厅行政后勤、资产、财务、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工作;牵头组织对招投标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督查处

负责进中心项目、中心窗口与后方单位之间的衔接工作;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对进中心项目的确定、调整工作;对各窗口办件情况及时进行督查、统计,做好分析、总结;负责起草与窗口管理、督查管理有关的文字材料;负责办件情况的督查和管理;做好联合办件的协调和处理工作。

(三)协调处(12345市政府服务热线办公室)

负责对县、区(乡镇、村)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指导县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目标规划制定和业务规范化管理;负责市县乡村四级代理代办手续的联动协调;定期对县、区(乡镇、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协调各相关部门制定县、区(乡镇、村)服务中心的考核办法及考核验收工作;负责各分中心办件情况的督查和管理。

负责对群众来电的受理工作;根据市政府领导的要求和工作需要,向各有关单位交办群众来电或投诉反映的问题,并督促认真办理;对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或涉及多个部门责任不易分清的问题(属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处理的除外),直接或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调查、协调处理;负责对市政府服务热线电话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查、考核;负责对群众来电反映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编发社情民意方面的信息简报,服务市领导决策。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行政编制为8名。

领导职数为:主任1名,副主任2名,处长3名。另核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主题词机构  职能  编制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委,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连云港警备区。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7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