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K12498593/2025-00002 | 信息分类: | 其他/其他 / |
发布机构: | 市数据局 | 发文日期: | 2024-12-17 |
文号: | 无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连云港市政府采购文件编制负面清单(2024年版)》的政策解读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现将制定的《连云港市政府采购文件编制负面清单(2024年版)》(以下简称《清单》)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清单》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破除地方保护,切实维护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减少质疑投诉,降低废标(采购失败)率,通过制定负面清单方式,将涉及政府采购文件编制的有关禁止性条款整理汇总,方便各级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参考对照。
2022年我局制定了《连云港市政府采购文件编制负面清单(试行)》,并明确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近两年来,各级财政部门陆续出台涉及政府采购文件编制的通知、规定,亟需对清单进行修订更新,以期适应最新要求。
二、制定依据及起草过程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在《清单(试行)》基础上,重点梳理2022年以来印发的涉及政府采购的财政部令、规范性文件和各级财政部门的业务通知,如《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台式计算机等《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等,将相关要求中涉及政府采购文件编制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设置、采购需求、评审因素和标准的禁止性规定和条款进行分类汇总,经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监管等单位意见,并结合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实际,形成《连云港市政府采购文件编制负面清单(2024年版)》,《清单》实行动态调整。
三、《清单》主要内容
2024年版《清单》共三部分32条,每部分包含负面清单、详细内容和法律法规依据。主要包括:一、资格条件,7条;二、采购需求,21条;三、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4条。
文件下载:关于《连云港市政府采购文件编制负面清单(2024年版)》的政策解读.docx
关联阅读: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政府采购文件编制负面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