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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名称核准办事指南
来源:江苏政务服务网 发布时间:2024-11-22 20:05 浏览次数: 字体:[小] [中] [大]

为方便大家办理社会团体名称核准事项,请您收好这篇社会团体名称核准办事指南。

办理指南

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jszwfw.gov.cn/)首页菜单“综合旗舰店”—“省民政厅旗舰店”— “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登录系统。

1.打开江苏政务服务网,输入网址:http://www.jszwfw.gov.cn/ ,或打开百度搜索“江苏政务服务”。点击江苏政务服务(官方)进入江苏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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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点击右上方“个人注册”,进入注册页面,填写相关注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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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注册完成之后选择“综合旗舰店”—“省民政厅旗舰店”,进入后,点击网页中间位置的“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入口”。

4.在跳出页面中选择“个人登录”,用注册后的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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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一)人员 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可以作为单位会员。

(二)名称  社会团体名称由行政区划名称、行(事)业领域或会员组成、组织形式依次构成,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国际”、“世界”等字样。名称应当符合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三)住所  有固定的住所,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

(四)资金  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五)章程

(六)党建  社会组织党组织是党在社会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地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由省、市、县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统一领导和管理。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由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领导和管理,接受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的工作指导。

名称核准基本流程

一、评估指导

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向发起人提供政策咨询、材料评估等服务,发起人按照要求撰写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申请书。

二、业务主管单位预审

由授权委托人在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上传《发起人承诺书》后,将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申请书、社会组织章程提交至业务主管单位预审。在开展直接登记试点的地区,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提交至登记管理机关预审。

三、名称核准

业务主管单位预审通过后,登记管理机关对拟设立社会组织的成立必要性充分论证,提出预审意见;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由登记管理机关在预审环节征求行业管理部门意见。

登记管理机关通过预审后,进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环节,业务主管单位结合登记管理机关的预审意见进行审核。登记管理机关审核通过后,签发《关于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通知》、《名称核准通知书》,供发起人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筹备会议使用。

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名称核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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