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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6年连云港市算力发展资金实施服务指南的通知
来源:市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6-11-06 17:14 浏览次数: 字体:[小] [中] [大]

各相关单位、各相关企业:

根据《2026年连云港市算力发展资金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服务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连云港市数据局

2026年11月6日


2026年连云港市算力发展资金实施服务指南

为落实《2026年连云港市算力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方案》(连数发〔2026〕6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细化配套措施,现制定实施服务指南。2026年连云港市算力发展专项资金主要实施形式为词元(Token)券、语料券、模型券。

一、词元(Token)券

(一)支持对象

用算主体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我市依法注册、正常经营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OPC等主体;

2.信用记录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安全生产事故记录;

3.具备明确算力应用场景规划和真实智能算力服务采购需求,购买智能算力服务费用达1万元(含1万元)以上,计算范围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5日;

4.所购买词元服务,其调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应已通过国家网信办备案;

5.与供算主体无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施加重大影响、母子公司、同一母公司控制下兄弟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叉任职、重大持股等情形;

供算主体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信用记录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安全生产事故记录;

3.所提供服务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相关要求。

(二)支持标准

1.对用算主体购买智能算力服务给予支持,支持总额原则上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的25%,同一申报主体支持总额不超过100万元。核实支出基数剔除折扣、返利、退款等非实际支出部分,据实结算;

2.词元券与市内人工智能领域同类型相关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支持,同笔支出不得重复申领财政资金支持;

3.词元券资金由省级资金、市级资金共同组成,实行总量控制,根据项目申报情况调整支持比例。

(三)支持范围

1.按Token计量的大模型API调用服务;

2.GPU卡时弹性租用、裸金属经营租赁(硬件产权归属供算主体,租赁期满由供算主体收回,仅采购算力使用权);融资租赁、以租代售(期满硬件无偿过户)模式不予支持;

3.智能算力包月租、包年经营租赁服务。

(四)申报兑付流程

1.登录江苏省一体化算力监测调度平台(https://calcloud.jsdata.com/ecsc/web/ecsc/hippo)选择连云港市板块,按照《江苏省一体化算力监测调度平台连云港版块词元(Token)券申领与兑付有关流程说明》(以下简称流程说明),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合同、订单凭证等材料,完成合同、订单备案,所有上传文件需加盖公章,确保材料真实;

2.选择已备案合同或订单,按平台要求填写申领信息,上传营业执照、无关联关系承诺书、无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证明、材料真实承诺书等材料,提交词元券申领;

3.词元券申领属地初审、市级复审;复审通过后发放词元券;

4.在平台提交兑付申请,按平台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对应的发票、付款凭证、Token服务使用证明等材料;

5.兑付申请属地初审、市级复审;兑付复审通过后,拟兑付名单在市数据局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资金兑付;公示有异议的组织复核。

6.Token券有效期及兑付申请截止日期均为2026年12月10日,逾期未完成兑付自动失效。Token券已过期或已用完的不可再使用。

(五)其他要求

1.词元券仅限申领方单一主体使用,不得转让、赠送、出售或质押等。供算主体应诚信经营,不得虚报价格、虚构交易或伪造交易等。

2.词元券申领受理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9日,兑付申请受理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10日。

3.OPC社区等单位向入驻企业免费提供的算力、AI工具、词元Token等服务,不在本券支持范围内。

二、语料券

(一)支持对象

项目建设方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连云港市境内依法注册、正常经营的企业;

2.信用状况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支持范围

项目建设方的高质量数据集建设项目列入江苏省数据局发布的江苏省2026年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先行先试项目名单。

(三)申报兑付

1.发布申报通知。市数据局发布市级语料券申报通知。入围江苏省2026年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先行先试项目名单的企业需提交项目建设方案、合同、支出明细、发票、付款凭证等佐证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2.审核和公示。由市数据局直接受理审核,不开展县区(功能板块)属地初审。市数据局直接审核企业提交材料,11月下旬在连云港市数据局门户网站公示拟支持企业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市数据局组织复核核查。

3.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市数据局根据审核、公示情况、市级资金情况等,形成资金分配方案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将资金拨付至市数据局,由市数据局做好资金兑付工作。

三、模型券

(一)支持对象

申报主体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连云港市境内依法注册、正常经营的企业、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及OPC等主体;

2.信用记录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安全生产事故及重大网络、数据安全事件;

3.作为备案主体至少拥有1款经国家网信办备案的大模型,有明确大模型研发、训练、推理、应用推广或服务能力建设计划。

申报的大模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备案号属地为“Jiangsu”,且备案时间早于申报时间;

2.已上线运行,有真实用户和明确应用场景,符合法律法规及网络、数据安全要求;

3.具备基础安全能力,定期开展风险测试和安全评估,符合国家规定及标准;

4.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或科技安全风险的,应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伦理监管政策。

(二)支持范围

对大模型实际研发投入予以支持,包括核心研发人员、硬件资源、基础模型、模型性能优化、安全能力建设等五部分,只计算连续12个月投入,起始时间由申报主体自定,并提供合规佐证材料。

1.申报主体可申报不超过6名在市域范围内缴纳社保的核心研发人员,薪资、奖金、保险计入投入;

2.硬件资源投入指自行购买智算服务器支出,不含其他设备及云服务租用;

3.基础模型投入指购买基础大模型授权训练备案大模型的支出;

4.模型性能优化投入指跟踪国内顶尖基础大模型开展对标测试、数据处理、模型评测、研发验证等投入;

5.安全能力建设投入指安全评估、内容审核、应急响应等支出。

(三)支持方式

参加省级模型券评审,虽未纳入省级遴选支持名单,但省级评审得分达到60分以上的,不再重复组织市级技术测评,经市级资格复核通过后,可使用市本级财政资金予以一定支持。未参与省级评审的项目,按注册用户数、API调用数、实际交易结算金额三项指标综合遴选,申报主体备案大模型数量超过1款的合并计算。评价计分规则参照《省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发展有关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发改智集发﹝2026﹞935号)中的《江苏省模型券实施方案》执行。与市内人工智能领域同类型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同笔支出不得重复申领市级财政资金支持。

(三)申报兑付流程

1.市数据局、市发改委、市委网信办发布市级模型券申报通知,申报主体按通知要求提交申报及佐证材料。

2.市数据局、市发改委、市委网信办会同市有关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开展技术核验和专家评审,明确拟支持名单和资金方案,征求市有关部门意见;对已有省级评审合格结果的项目,仅开展资格复核。

3.拟支持名单和资金在市数据局、市发改委、市委网信办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4.市数据局会同市发改委、市委网信办等部门根据项目审核、公示情况、市级资金情况等,形成资金分配方案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将资金拨付至数据局,由市数据局做好资金兑付工作。

四、注意事项

1.本服务指南由连云港市数据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截止2026年12月20日。

2.算力发展资金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财政部门监督检查。对通过弄虚作假等手段套取骗取资金的,依法依规处理,追回资金,取消资格并纳入信用黑名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3.行政机关以及本方案规定支持范围以外的事业单位,不享受本资金政策。

五、相关政策咨询电话

(一)词元(Token)券

1.连云港市数据局  0518-85868229

2.东海县数据局  18082148270

3.灌云县数据局  0518-80632662

4.灌南县数据局  18861369590

5.赣榆区数据局  13675223616

6.海州区数据局  0518-80568890

7.连云区数据局  0518-80625009

8.市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0518-80628255

9.徐圩新区行政审批局  0518-82255000

10.云台山景区行政审批局  18961391719

(二)语料券

连云港市数据局  0518-85868226

(三)模型券

连云港市数据局  0518-85868229


文件下载:关于印发2026年连云港市算力发展资金实施服务指南的通知.docx

相关文件:江苏省一体化算力监测调度平台连云港版块词元(Token)券申领与兑付有关流程说明(企业端).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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