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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招标投标领域行审衔接问题线索移送办法
来源:市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6-06-26 16:52 浏览次数: 字体:[小] [中] [大]

为建立健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与审计机关协同衔接机制,市数据局6月会同市有关部门联合制发《连云港市招标投标领域行政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领域问题线索移送工作,增强行政监督与审计监督合力。

《办法》明确问题线索移送情形和办理流程,规定对审计发现的未依法履行公开招标程序、未招先建、规避招标、设置不合理限制、围标串标等11种情形,由审计机关将其作为问题线索移送同级行政监督部门。行政监督部门负责核查,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审计机关。《办法》明确协同衔接工作机制,行政监督部门、审计机关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部门应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打破部门间数据壁垒,实现交易数据互联互通、高效协同,为问题线索精准排查提供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