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云港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连云港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同意,《关于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推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以下称《实施意见》)被调出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调整背景依据
我局在决策推进过程中严格履行公众参与、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等法定程序,在后续审核中发现《实施意见》关于落实数据基础制度、夯实数据资源基础、加强数据开发利用、提升支撑能力等核心条款与省级相关部门近期出台政策文件,以及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已出台政策文件存在重复交叉。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司法局等部门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认为该事项相关工作任务已分解至各职能部门,不再作为市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
二、决策程序终止决定
经综合评估并报请市政府同意,决定:
(一)终止决策程序:即日起,《实施意见》不再作为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议题。
(二)调出目录管理:该事项从市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中调出,并由我局依法公布。
(三)转变管理方式:该事项调整为我局常规决策事项。
三、后续工作安排
我局将继续把前期社会征集意见建议及部门反馈意见将作为后续完善政策工具重要参考,加强与网信、发改、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配合,强化数据政策与产业政策衔接互补,共同推动我市数据要素市场健康发展。
感谢社会各界对该决策事项的关注与支持。
连云港市数据局
2026年7月24日

